韩国将修订建筑机械安全标准
< 返回列表时间: 2009-02-20来源:电气自动化新闻
2009年1月22日,韩国国土海洋部就《韩国工程机械安全标准》条例草案发布公告。韩国工程机械安全标准(kcmss)将作以下修改:1。韩国工程机械安全标准和国际标准化组织(ISO)标准将适用于工程机械。(第5条第1款);2。叉车的抓斗前角允许小于6度,后角允许小于12度。(第20条第3款);3。带报警装置的电子起重机不得安装载荷指示器。(第40条第3项);4。塔机控制室内安装荷载及距离显示器时,可不安装荷载及距离显示器。(第。124段。2); 5. 将为配备内部或外部电源的施工机械提供电源。(第129-2至129-8条);6。对于自卸卡车运输的沥青,允许使用折叠后反射器。(第136条)7。为了增加亮度,应安装反光镜或后反光镜、后反光镜、倒车灯、闪光警告灯等灯具。(第155至161-8节);8。噪音和振动法案将适用于噪音。(第一百六十七条)版权声明:本网站来源为“中国电气自动化网”的,版权归中国电气自动化网所有。请注明“来源:中国电气自动化网”转载。违反上述规定的,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。从其他媒体转载的信息不代表我们的意见和对其真实性的责任。转载的信息有其来源,不存在侵权等法律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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